摩托車生産準入目前施行“逐級申報、委托審查、公示公告、監督檢查”的流程制度,一般需要分以下6個步驟操作。
1.企業申請
具備生産準入條件的企業可以向地市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出生産準入申請,并按統一格式報送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地市級工信部門初步審查後報請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廳審核通過以後,再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2.資料審查
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自收到企業報送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完成資料審查。
對通過資料審查的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放《摩托車生産準入申請受理通知書》;對未通過資料審查的企業,應當及時通知,并退還有關申請資料。
3.中機考核
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按照生産準入條件,對申請企業進行生産準入考核。
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内完成對申請企業的生産準入考核。
4.結果通知
對通過生産準入考核的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在1個月内批準其生産準入申請,确認摩托車生産資格,頒發證書,并在《公告》上公布。
對未通過生産準入考核的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不予批準其生産準入申請,并向其發出考核不合格通知書。
5.再審時間
未通過生産準入考核的企業原則上在收到《摩托車生産準入考核不合格通知書》6個月後,方可重新提出生産準入申請。
6.監督檢查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獲證企業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監督檢查,檢查内容為生産準入條件保持情況、産品生産一樣性穩定情況和産品抽樣檢驗。産品抽樣檢驗可以從企業或者從銷售環節抽取樣車。
定期監督檢查原則上每年要進行次。根據企業生産準入條件保持情況和産品生産一樣性穩定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可以調整定期監督檢查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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